山东通报五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涉济宁一例

2018-04-17 18:25: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李丹

  大众网济宁4月17日讯记者 李丹)今天,山东交警部门通报了五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涉及济宁一起案例。

  一、潍坊“1.15”危险驾驶案件

  2017年1月15日15时许,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潍坊诸城市芦山大道时,与对行的台某金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台某金车内同行人王某和台某娟受伤,台某娟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宋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宋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宋某被潍坊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二、济宁“3.24”危险驾驶案件

  2017年3月24日23时许,孔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小店立交桥时,与路中间护栏相撞,发生重大单方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经调查,孔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孔某被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三、滨州“3.28”交通肇事案件

  2017年3月28日21时许,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滨州市惠民县城关派出所门口时,刮撞前方顺行的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高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王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王某被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被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四、潍坊“5.11”危险驾驶案件

  2017年5月11日22时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潍坊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时,刮撞前方顺行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刘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李某被潍坊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被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五、威海“5.31”交通肇事案件

  2017年5月31日,何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威海荣成市石岛斥山大酒店时,与路中间护栏相撞,摔倒在地。而后,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将何某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李某被威海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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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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