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些地区的居民注意!你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啦!

2018-04-09 08:03: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刘文忠 谷青

  水屯北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本报4月8日讯 近日,历城区政府发布公告,就水屯北路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水屯北路道路建设工程拟征收房屋范围为:北至老牌坊菜馆,南至北全福社区居委会,东至二环东路,西至窑头大沟,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北园大街15号、17号、43号、47号,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拟征收范围内共涉及房屋6处(最终以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6000平方米,附属物约500平方米。拟签约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46平方米的,按最低套型面积进行房屋安置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按期签约搬迁的,住宅房屋最高可获得3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非住宅房屋最高可获得300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选择货币补偿并按期签约搬迁的,住宅房屋可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15%的奖励;非住宅房屋可获得8%的奖励。

  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可在5月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北园大街43号全福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延辉、潘荣彪,联系电话:88678131。

  华山北片区房屋征收正式启动

  本报4月8日讯 历城区政府日前就华山北片区开发项目发出征收决定公告,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黄河大坝与济青高速交接处,西至黄河大坝,南至济青高速与二环北路,北至黄河大坝,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根据前期摸底情况,拟征收范围内共涉及非住宅11户(以最终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1万平方米。征收补偿签约期限45天,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时间为准。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征收决定之日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已进入土地收购程序的,由收储机构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未进入收购程序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收购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

  征收搬迁费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总额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发;每月临时安置费同样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发,一次性发放6个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50元;储藏室等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货币补偿。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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