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伏季休渔政策:5月15日前不归港油补全扣

2017-04-16 12:39:30 来源: 威海网 作者:

  我市休渔开始时间将由此前的每年6月1日12时提前至5月1日12时。与往年相比,今年对违规渔船的处罚,除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对扣减违规渔船燃油补贴的力度比2016年更加严厉,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停靠,最高扣减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违规停靠转港,最高扣减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根据今年农业部发布的延长休渔期规定,今年我市休渔开始时间将由此前的每年6月1日提前至5月1日,即今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位于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是休渔期。与之相匹配,今年我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政策也更加严格。

  要抓好伏季休渔管理,关键是管好渔船。据介绍,今年我市完善并严格执行船籍港停靠制度,加大了伏休违规的处罚力度。

  “今年扣减违规渔船燃油补贴的力度比2016年加大。”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丕松介绍。

  具体规定是,凡未在5月1日12时前回船籍港停靠的应休渔渔船,扣除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5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应休渔渔船,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此外,除了严格执行船籍港停靠制度外,今年还将严格执行转港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停泊地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3日内拒不改正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同时,今年伏休政策还规定,对特殊渔船违规的,将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纳入我省安全监管渔船一旦违规,吊销其船舶证件,按“三无”涉渔船舶处置。

  清理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建立违规渔船黑名单

  在今年伏季休渔期间,除了要加强伏休渔船的常规管理外,还将专项集中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

  “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将加大海陆执法检查力度,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三无’、套号、假冒船名号、未年审(检)渔船及捕捞辅助船进行重点查处,严厉打击远洋及外省籍渔船在威海近海非法捕捞行为,纳入我省安全监管的渔船一旦违规,吊销其船舶证件,按‘三无’涉渔船舶处置。”陈丕松介绍。

  为了做好违规渔船的后续处理工作,我市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制度。对发现和查获的涉嫌伏休违规、“三无”及严重违法违规涉渔船舶实行定点看管,有条件的可设立渔船扣押所。重点对渔船的捕捞行为、安全状况、船员配备、证书证件、信息终端配备、渔具渔法等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

  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法违规渔船,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对涉嫌“三无”涉渔船舶,一律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查扣地或扣押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集中处置,并对船东依法予以处罚,不得在海上处罚并放行。

  今年,我市将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在全市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不予申报相关的扶持政策。

  休渔期市场上为啥还有新鲜鱼

  休渔期内,为什么市场上还有新鲜鱼?不少市民可能有这样的疑问。对此,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吉光表示,休渔并不等同于“封海”,钓具作业的渔船可以进行捕捞。此外,还有提前储备的冰鲜鱼,部分养殖户网箱养殖也可供应市场需求。

  “休渔并不等同于封海,休渔期间,并不是所有的渔船都不能出海作业。”李吉光介绍,按照国家伏季休渔制度规定,我们黄渤海海域休渔渔船主要是从事拖网、刺网、围网、耙刺、帆张网、定置网、笼壶、陷阱、杂渔具等作业类型的渔船,从事钓具作业的渔船,休渔期间可以从事捕捞活动,它们可以为市场提供部分新鲜渔获。

  此外,休渔期间,市场上的新鲜渔获还可能来自多个途径,包括海蜇开捕期兼捕的渔获物、定置作业开捕后上市的渔获物、持证回捕增殖对虾开捕后上市的新鲜渔获物、外地流入我市的新鲜渔获物近海网箱及工厂化养殖的鱼;远洋渔船运回国内的渔获物;冷藏厂的鱼解冻后进入市场。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渔船违规偷捕的渔获物非法流入市场。”李吉光表示,今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联合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有效的市场监控网络,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水产品流通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收购、销售违规渔获物的行为,杜绝违规渔获物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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