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公安分局严把四关规范民爆物品安全管控

2014-08-07 09:24:00来源:大众网莱芜 作者: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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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炸案件的发生,钢城分局从“控源头、保安全、强管理、促长效”着手,严把四关,有效提升了民爆物品规范化管理。

  大众网莱芜8月7日讯 据莱芜日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炸案件的发生,钢城分局从“控源头、保安全、强管理、促长效”着手,严把四关,有效提升了民爆物品规范化管理。

  严把防范建设达标关,分局按照《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每三年一次聘请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涉爆单位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防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安全防范设施不达标或存在隐患的涉爆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进行回访验收;定期加强技防设施运行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发挥作用,提升涉爆单位的安防能力。

  严把从业单位、人员资格关。分局对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从业单位,严格审查是否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是否具备爆破作业资格。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严格审查是否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严禁无证人员接触民爆物品,严禁不具备爆破作业资格的单位挂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确保从业单位、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合法、合格。

  严把安全制度落实关。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属地派出所把落实安全制度与购买、运输审批管理相挂钩,实行信息网上流转,做到“涉爆单位管理不规范不审批、制度不健全不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审批”。同时规定各项爆破作业必须是合法的生产活动,未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不得实施爆破作业。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充分论证,制定爆破方案,确保安全。

  严把安全问题整改关。分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以公开检查和暗访调查相结合、以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做到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公开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检查或电话抽查,重点检查领导值班制度落实、技防设施正常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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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雅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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