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1 10:55:00 我要评论
王超 来源: 齐鲁晚报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马霞) 男子高某曾因为多次盗窃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然而高某不思悔改,近期因“手头紧”再次干起了老本行。
7月25日21时许,东营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民警巡逻至北一路供应处门口时,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黑色尼桑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巡逻民警立即对可疑车辆进行盘查,车上两名男子说不清在路边停车的原由,巡逻民警遂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结果从汽车后备箱内搜查出电动车电瓶一块,盗窃作案工具一宗。文汇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将随车人员高某(男,21岁,辽宁省盖州市人)、李某(男,22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带回派出所内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曾在2011年4月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14日。被释放后,高某不思悔改并结识了无业人员李某。7月25日晚,两人来到北一路供应处门口,发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停在路边,由于电动车已经上锁,于是两人用工具将电动车电瓶卸下来,正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审讯,二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高某因多次盗窃被依法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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