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滨州

彩虹湖附近暂未发现排污口

2012-04-03 18:56:00    作者:王泽云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彩虹湖 排污口
[提要] 3月31日下午,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污队李队长带领工作人员从彩虹湖出水口一直排查到渤海十一路,排查结果是暂未发现有单位私接的污水管道通向彩虹湖内。
    本报4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泽云) 3月25日,本报以《彩虹湖附近地下管道即将整治》为题报道了彩虹湖受污染事件,市政工程管理处李主任表示4月初会排查彩虹湖附近的地下排水管道。近日,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彩虹湖上游进行了一一排查,但暂未发现排污口。
    3月31日下午,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污队李队长带领工作人员从彩虹湖出水口一直排查到渤海十一路,排查结果是暂未发现有单位私接的污水管道通向彩虹湖内。
    李队长告诉记者,去年的时候就曾经针对这种情况排查过一次,发现有单位错把污水管道接到了通向彩虹湖的雨水管道上,但是今年并没有发现。对于彩虹湖受到污染的原因,李队长推测,可能是渤海九路以西的饭店以及其他商铺长期把污水倒进就近的雨箅子里造成的,“特别是有些带油的污水,一旦遇冷就会凝固,而且还会造成水道堵塞”,而雨箅子处是专门为雨水流通设计的,是不能乱倒污水的。”
  对于沿街商铺乱倒污水的情况,记者从滨州市环卫处环卫管理科了解到,针对乱倒污水这种情况实际处罚起来是有一定困难的,要通过拍照取证等一系列措施才能确定是否对其处罚,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沿街商铺店主进行督导,让他们自觉起来,不要向雨箅子中乱倒污水。
李润杰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