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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获省人社厅肯定

2012-03-19 17:10:00    作者:张凯 李元新 孙静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全省 动人事争议 调解仲裁会
[提要] 16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滨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获得省人社厅肯定。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李元新 孙静) 16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滨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获得省人社厅肯定。
  省人社厅副厅长管世隆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上表示,近年来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创造出许多新鲜经验。
  管世隆表示,滨州市委市政府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考虑,将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处理矛盾、冲突的“防火墙”和“减震器”作用,市政府、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仲裁委员会整合、仲裁院建设等重要问题,为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条件。
  2011年以来,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推进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整组建的同时,市本级整合建立了正县级规格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我省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增添了新亮点。全市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338家,规模以上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83%,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8%。
  滨州市仲裁院不断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建立了“红灯预警”监控制度,形成了企业联席会议联络机制,创造出仲裁“四调”办案法,实施了“以案说法”新举措,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案件快立制、风险告知制、一步送达制、休息日开庭制、巡回开庭制、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制、简易案件速办制、阳光仲裁制、调解前置制”十项便民措施,大大提升了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有效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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